(表二十八)
《對法論》第一卷,在建立想蘊(yùn)文中,詳說諸想,述記根據(jù)《顯揚(yáng)圣教論》第五卷想蘊(yùn)建立差別的,三位義配釋,顯示諸想的差別:第一位約所依差別,建立眼觸所生想乃至意觸所生想:第二位約作意差別,建立有相想和無相想;第三位約境界差別,建立小想、大想、無量想、無所有處想。
(表二十八)
《對法論》第一卷,在建立想蘊(yùn)文中,詳說諸想,述記根據(jù)《顯揚(yáng)圣教論》第五卷想蘊(yùn)建立差別的,三位義配釋,顯示諸想的差別:第一位約所依差別,建立眼觸所生想乃至意觸所生想:第二位約作意差別,建立有相想和無相想;第三位約境界差別,建立小想、大想、無量想、無所有處想。